“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十年了,我终于领到这笔赔偿款。”9月17日,七旬老人黄某专程来到上犹县人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至此,这起造成申请人黄某丈夫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上犹法院三任法官的接力执行、不懈努力下,历经十年终于执结完毕。
2008年1月11日,被告谭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上骑车的张某,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谭某应赔偿原告黄某34700元。但判决生效后,谭某拒不履行。
近日,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随即公安部门将谭某抓获拘留。拘留第二天,谭某通过其父亲将执行标的款汇入了上犹法院执行标的款账户中。
李远航 记者徐明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