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真是寸步难行啊!”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同时采用多项执行手段双管齐下“治理”“老赖”,三天内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多年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某在接受执行法官教育时,发出了以上的感慨。
2016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氢氧化钾后,未支付相应货款,乙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遂起诉至法院,后经湘东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甲公司分期支付货款,但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分文未还,乙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东区法院立案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甲公司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249965.47元存款,同时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某采取限高措施,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余某在接连遭到“公司贷款被拒、个人出行受阻、存款不能支取”的教训后,连忙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并全额支付280000万元的欠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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