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替我父亲张某甲履行还款义务,请你们将他从失信黑名单上撤下来,现在失信‘黑名单’都贴到我们家门口了,不仅使我父亲的生活受限,还让我们作为家人的遭人指指点点……”。被执行人张某甲的女儿张某乙在电话里焦急的说。在得到执行法官的肯定回复后,张某乙当天将其父尚欠货款还清,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得以执结。
2016年4月,张某甲与萍乡市某机械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张某甲向萍乡某机械公司购买装载机两台,总价为460000元,并就交货及付款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萍乡市某机械公司按照约定发货。2016年9月,张某甲支付部分货款并出具欠条一张,确认尚欠萍乡市某机械公司货款139000元,后于2017年1月支付货款39000元,剩余货款100000元一直未付,萍乡市某机械公司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张某甲向萍乡市某机械公司还款70000元,尚欠货款为30000元。经法院判决,张某甲向萍乡市某机械公司支付所欠货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甲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萍乡市某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东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张某甲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并玩起了失踪,法院经财产查控,并未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促使其现身还款,执行法官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通过将印有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姓名等相关信息的公告粘贴至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采用最直观的宣传模式,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让其无处遁形。
果然,在粘贴失信“黑名单”公告后不久,被执行人张某甲便尝到了失信的苦果,不仅自己生活受到了限制,还因欠钱不还成了“老赖”弄的人尽皆知,连累家人遭人指指点点,终知道守信的重要,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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