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老赖”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转移财产、拒不还债……一些人自以为聪明,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义务,对此,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向“老赖”喊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欠债必须还钱。
“不伏‘老赖’终不还”
“我就是范某,我跟你们回去。”近日,瑞金法院执行干警深夜伏击,将正在开家门的失信人范某逮个正着,范某被拘传至法院。
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被执行人范某在申请人刘某经营的烟酒店赊账购买香烟、白酒等商品,总计欠款9850元。刘某多次催促范某归还未果,于是诉至法院。瑞金法院判决生效后,范某一直未履行,刘某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通过办案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范某共有三起案件正在瑞金法院执行,且数额都不大。经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及执行干警几次走访范某邻居后基本可以确定范某的行踪,其白天躲藏,夜间活动。
夜晚十点,执行干警们来到范某住所周围,准备夜伏范某。果然,将近午夜十二点时,范某出现在执行干警们的视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干警,正在开家门的范某有点懵了。在确认范某身份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程序后,范某被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范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立即拨打电话让其亲朋好友筹钱。经过半个多小时筹款,范某履行了三件案子的全部案款。虽然此时夜已深,但瑞金法院执行干警们却可以带着满足的心情结束一天的工作。
强制手段让“老赖”寝食难安
8月28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积压六年的旧案,申请人李某兰的儿子接到执行款后接连道谢。
原来,李某兰与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兰120000元,被告陈某除去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23000元,还应承担205791元赔偿款(含案件受理费)。该案于2012年2月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不能”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东躲西藏这么些年了,现在的执行手段越来越先进,我也不敢再拖下去了。”8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陈某联系执行法官并委托律师来到瑞金法院处理此案。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陈某一次性付清160000元了结此案。至此,六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王晓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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