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进行拍照、评估后,“老赖”终于意识到法院执行动真格了。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到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履行部分执行款,并对剩余款项提出分期偿付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7年3月,朱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胡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胡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朱某向胡某偿还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偿还义务,胡某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东区法院执行人员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后,朱某在限定期限内并未履行。经过调查,执行法官除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查封了该房产。申请执行人胡某向法院提出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朱某房产的申请,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朱某如不履行偿还义务,将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但朱某不以为然。
依法选取评估机构后,执行人员与评估机构工作人员一同到被执行人家中,对该房子进行评估、拍照,朱某这才意识到执行法官并不是吓唬自己,法院执行动真格了。朱某才匆匆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提出当日先偿还申请执行人胡某6万元,剩余9万元在半年内还清的和解方案,并获得申请执行人胡某认可。
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分期偿付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朱某也依约支付了6万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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