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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法院决胜执行难之“三十六计”精华版

        2018年09月13日 09:32    编辑:黄婉琼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决胜执行难,攻坚不畏险。为了打赢这场“莫斯科保卫战”,江西法院执行人也算是拼了,不仅跑细了腰、跑断了腿,还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今天,记者就和你一起分享下江西法院执行人的三十六计精华版,当然这些计谋还在不断更新中。

          打草惊蛇

          解读: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及材料都具备法律义务,有其法律性,把它要当儿戏当然要付出代价。这些罚款只是小小的警告,如果抗拒执行,甚至有坐牢的风险。

          2016年8月11日,曾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栗县支行借款20万元,其亲戚及朋友张某艳、黄某、张某萍为其提供担保。至2017年12月5日,曾某未按还款协议还款,欠银行16万元本金及1万余元利息拖欠不还,银行无奈之下将曾某及其担保人告上了法院。此案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曾某等四人送达了执行材料,通知其尽快履行其法定义务。然而送达了执行材料之后,曾某等四人如石沉大海,毫无反应。在调查到张某艳、黄某、曾某均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面对这种蔑视执行程序的行为,上栗县人民法院发出了罚款决定书,决定对曾某及黄某各罚款一万元。在收到了罚款决定书之后,四被执行人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才知道执行不是开玩笑,也不是过家家,赶忙联系执行法官,并准备好执行款来到法院自动履行。在曾某等人自动履行之后,经院领导讨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曾某等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念其自动履行,履行表现良好,作出了对曾某及黄某的罚款各减免5000元的决定,最终只对其二人各罚款5000元。

          釜底抽薪

          解读:敢对法院裁判置之不理,就一定会遭到致命打击。

          8月份,江西省上栗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邱某所有的位于陕西省某房地产公司95%的股权,“逼迫”邱某主动现身还款,至此该案执结。据了解,邱某因买卖红砖尚欠申请执行人上栗县某某机砖厂货款310000余元,到期后,邱某却拒不偿还。邱某系福建省人,但常年在陕西省经商,经查其在陕西当地某房地产公司有95%的股权。执行干警曾多次致电邱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邱某总是以各种理由如开会、出差等拖延履行。受制于空间距离遥远,且拘传成本巨大。执行干警于是委托陕西省当地法院冻结邱某在某房地产公司的股权,限制股权转让交易。不久,邱某在最近办理股权转让时发现该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无法进行转让,于是立马致电执行干警表示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请求对其股权进行解冻。在第二天上午,邱某将标的款310000元转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该院据此解除对其股权的冻结。

          围魏救赵

          解读:虽然没有拘传、没有起诉定罪,但通过朋友圈曝光失信人的失信行为,从侧面对其起到惩戒作用,警示其再执迷不悟必将成为“过街老鼠”。

          2015年2月21日,张某的丈夫周某任职某药业公司上饶分公司负责人,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中旬,周某以赊账形式订购一批18万余元的药物。2016年4月2日,周某向李某(药业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人)借款18万余元还清所欠药款,并向李某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周某还款4万元后未还款,李某将周某、张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周某、张某两夫妻在2018年2月15日前分四批还清11万元借款,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调解后,张某两人只归还2万元借款,李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张某两夫妻玩起“躲猫猫”,去向不明,未查到他们有银行存款、房产,他们名下虽各有一部宝马车和海马车,法院依法查封但未实际控制,案件陷入僵局。今年8月24日,该院将张某等十五名“老赖”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欠款标的等信息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城西执行》发布,张某在亲友发的“朋友圈”看到自己真容曝光,马上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要求主动还款。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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