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被告张某主动偿还全部欠款,案件最终撤诉。
2016年12月3日,被告张某在原告某银行办理了龙卡信用卡业务,享有消费透支的权利,该卡申领成功后,被告张某自2017年2月15日起开始逾期还款,且银行多次向其催收未果,为维护银行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该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张某,张某听闻原告已经起诉至法院,怕欠钱的事情人尽皆知,即刻表明了要还钱的态度,且多次询问法官会不会影响她的征信记录。
最终,在法官与张某的沟通下,张某把欠原告某银行的的钱全部还清,原告为此对芦溪法院连连称赞。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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