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东法院执行局法官利用手机微信建群的方式,成功促成一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2016年9月,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易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湘东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被告易某支付原告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613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易某支付了60000元,后再未履行余款。原告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法院在对被执行人易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易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却发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被执行人易某经济基础较差,但表示愿意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据悉,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通过添加双方当事人微信号码后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开辟了联系双方当事人的通道,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平台对还款事宜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对该笔五万余元的货款自愿达成了“每月支付6600元,直至货款偿清”的执行和解协议。
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利用微信等通讯终端对外地当事人进行材料送达、和解达成的工作方法,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肯定。同时,节约了执行时间和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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