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借钱是常事,可欠钱不还就伤感情了。近日,芦溪县法院成功提取被执行人刘某住房公积金15000元,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9月,刘某向好友阳谋借款15000元,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借款到期后,刘某却拒绝偿还。阳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刘某仍不按期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多次传唤刘某到庭,刘某却一直置之不理。通过对刘某名下财产的查询,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在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了个人公积金账户,且账户中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赶往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扣划了刘某名下公积金账户15000元,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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