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是受杨某委托,前来了结她的一个在执案件,请问是要找哪位法官?”10月20日,被执行人杨某的叔叔随即被执行法官请到了办公室,经四小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据了解,况某与杨某都系90后,经人介绍相识后当天况某便在杨某家中给付了26万元的订婚彩礼钱,三天后两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就前往江苏南通务工,同居三个月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此时况某便向杨某提出退回26万元的彩礼钱。双方因彩礼钱产生纠纷而上法庭。
2017年4月25日,案件由安义法院做出生效判决,由杨某返还况某彩礼钱13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因杨某拒不履行,安义法院根据况某的申请于2017年5月31日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杨某去向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杨某的父母,希望能促动杨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因杨某父母已积怨较深,对执行法官态度冷漠极不配合执行导致案件难以执结。
在安义县开展联动专项活动以来,各乡、镇、村等单位配备专门人员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人、财、物下落,杨某便是其中之一。2017年10月18日,杨某的下落得以查明,执行局立即安排人员传唤,因杨某外出执行法官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在被执行人杨某住处。
10月20日,因畏惧受到法律惩罚的被执行人杨某便委托其叔叔到安义法院主动了结该案,以便自身生活回归正常,经四小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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