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执行难”,九江县法院执行局与九江县拘留所共同建立“司法拘留协作机制”。近日,在双方联动的促使下,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胡某是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九江县法院决定对胡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胡某被拘留的当天,九江县拘留所民警发现胡某虽然情绪比较激动,但对自己的错误有一定的认识,依据法院与拘留所协作机制,九江县拘留所将这一情况反馈到九江县法院执行局。该案的承办法官接到情况反馈后,立即驱车赶到九江县拘留所,与拘留所的民警耐心地向被执行人胡某讲解了大量案例,并告知胡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
经过近2个小时的疏导,被执行人胡某承认了自己拒不还款的错误,立即通知家人送来2万元执行款和申请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九江县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胡某已用行动来履行还款义务,决定对胡某提前解除拘留,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这是九江县法院与九江县拘留所“司法拘留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协同处置的第一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双方表示,今后将继续通过联动协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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