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永修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严厉打击“老赖”躲避执行的行为。
据悉,被告徐某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三位申请人先后向永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金额共计22万元。2015年7月执行法官依法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限制高消费令,但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2月,又一位民间借贷案件的债权人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徐某偿还借款4万元。
后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徐某曾在2011年在永修新城白鹤世纪花园小区购有一套房产,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而无法查封,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16年12月,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徐某处置房产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展开财产调查,发现徐某曾未按时缴纳按揭贷款,开发商收回商品房时退还给了被执行人徐某全部的购房首付款,而徐某于2016年11月11日在明知生效法律判决文书未履行的情况下,将其从九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领取的退款人民币74384元以偿还债务为名,转移至其他名下,且个人使用其中的48000元,而未用于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
执行法官确定了徐某涉嫌“拒执”的证据后,于2016年12月移送至永修县公安局,2017年1月永修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2017年5月起诉至永修县人民法院。被告徐某在开庭时当庭认罪并表示正在积极筹钱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自“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永修法院实际执结案件数25件,拘传11人次,拘留8人次,罚款3人,搜查3人,发出律师调查令1份,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25万元,对“老赖”们形成强大的执行压力。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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