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被执行人郑某逃避法院执行被拘留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通过其父亲多次主动找到申请人解释自己逃避执行是因家中突遭变故致使无力履行,最终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6月7日,在拘留所的郑某主动向申请人履行3万元,并针对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由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4年12月,被执行人郑某无证驾驶车辆将葛某撞成重伤。事后,因郑某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葛某随后起诉郑某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郑某赔偿葛某人身损害款项共计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葛某来到彭泽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大,执行法官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其后郑某家中遭逢变故,其父亲遭遇车祸受伤。无力履行的郑某索性选择走上逃避执行的不归路。
2017年5月31日,彭泽法院执行法官将郑某抓获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这时被执行人郑某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通过其父亲多次找到法院执行法官及申请人。
在被执行人郑某的父亲解释及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后,申请人了解到郑某家庭确实比较困难后,表示愿意给予郑某时间履行赔偿义务。6月7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郑某当场履行3万元,余款郑某分期分批付清。当郑某交纳3万元案款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郑某已经认识到逃避执行的错误,决定提前解除对郑某的拘留措施。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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