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145万元,姓名李锐武……”6月9日,为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高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7年第三期),其中共有24人被曝光。
公告中指出:“对拒不按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义务的,法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单位罚款的金额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内。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妨害公务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法院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公告特别声明,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等信息,人民群众可登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进行查询,同时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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