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清理涉金融、涉公职“老赖”执行案件,着力解决这两类案件的大案、难案,优化社会诚信环境。6月5日,记者从南昌市新建区法院获悉,自2017年4月5日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60天的“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为持续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涂国辉局长部署近阶段“春雷行动”重点是提高涉金融案件协调处置力度,重点打击有公职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开启“白加黑”模式专项整治涉金融“老赖”
2017年6月1日傍晚,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涂国辉局长组织该院执行局、法警队等二十余名执行警力,历经三个多小时,行程100余公里,驱车前往新建区樵舍、象山,昌邑等地,直奔“老赖”藏身地。
2012年3月27日,被执行人陶某向中国农业银行新建支行申请农户小额贷款,陶某与农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2.9万元及利息,约定最长不超过一年借款期,借款到期后,陶某未按约定还贷,农行将陶某告到法院。
新建区法院于2015年9月6日作出判决,判令陶某七日内归还农行2.9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陶某未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申请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释明法律,被执行人陶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将陶某带至法院,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不见棺材不落泪”,被执行人陶某被带到法院后,主动向法院交纳了欠款和罚款。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涉金融案件的“老赖”,新建区法院开展“白加黑”集中专项行动,重拳出击“老赖”,对涉金融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欠款企业法人代表予以司法拘留,绝不手软。
“春雷行动”紧盯公职“老赖”
新建区法院针对涉公职人员的“老赖”,带头向区某单位发出了督促其职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函,拉开了开展涉公职人员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序幕。
据悉,被执行人丁某,是某部门的公职人员,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黎某借款15万余元,申请人一直因丁某是某单位的公职人员,不敢起诉至法院,经多次的内心斗争,终于一纸诉状将丁某告至法院。2016年4月,新建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由丁某归还黎某借款15万元,此款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判决生效后,丁某仍然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申请人来到新建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
新建区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申请人就听到了法院传来的好消息,该笔执行款项已经全部强制扣划到法院的账户上了,在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后,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了解到,本次执行行动是新建区法院“春雷行动”中的一次集中行动,主要针对“春雷行动”五大重点解决案件类型中涉金融、涉公职人员的案件。因案施策、精准发力,通过执行行动,严厉打击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确保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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