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要拘留我?又不是我借的钱!我是不会还的。”被执行人李某气势汹汹的对着法官吼道。当法官拿出拘留决定书后,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后,李某才意识到,他是真的需要先偿还这笔借款的。然而一切已晚,15天的司法拘留已经需要他来承担,该笔欠款也需要他先偿还。
19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获悉,2015年2月13日,被告陈某向原告张某借款30万元,约定6个月还,而陈某的朋友邹某、李某在担保人三个字后面签名。到期后被告陈某分文未还,原告张某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以及承担连带责任的邹某、李某三人归还张某30万元欠款,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三人拒不还款。于是,申请人来到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被执行人陈某,邹某,李某发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申报财产。被执行人均未执行,西湖区法院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在银行有存款而其他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遂对李某银行的存款进行了强制冻结。
在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工资卡后,李某找到法院要求解除冻结,承办法官说:“你作为担保人,在主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你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你不要跟我讲道理,我没欠钱,我签个名就要付30万多块钱,你们法院抢钱!快点给我解除冻结,我是不会还钱的。”被执行人李某非但不听解释,还拍起了桌子。张法官随后要求李某现场申报个人财产情况,李某拒不配合,态度极其嚣张。
针对以上情况,张法官告诫李某“担保不可意气用事,法院判决连带责任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妨碍法院执行,是可以对其司法拘留的。不能因为你是担保人没有实际用到借款就可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可以在偿还张某后对实际借款人陈某进行追偿。”被执行人李某依然态度蛮横拒不还款,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还款的行为,西湖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拘留15天的措施。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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