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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法院近3年来执行到位标的额19.3亿元

        签发日期:2017年05月26日 15:17     编辑:黄婉琼    
        来源:新法制报    

          近年来,为了破解执行难,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向科学管理和执行信息化要效率,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形成执行合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3年来,受理执行案件6433件,执结534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9.3亿元,无超期执行积案,并在全省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科技助力省时省力效率高

          近日,东湖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坐在办公室里,轻点鼠标,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里面90多万元钱款被成功冻结。

          足不出户,就可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这得益于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开通。2015年,东湖法院全面启用与银行、工商、公安、房管所、车管所的“点对点”及“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法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即可完成查询、冻结、查封的操作,不再需要东奔西跑,也不用担心财产被迅速转移,查控财产省时又省力。

          截至目前,东湖法院共提交查控系统查询申请99184条,申请标的额达130亿元,有效查控财产40804.34万元。

          先“请”后“拘”惩戒老赖显成效

          在执行案件中,针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怠于履行义务,甚至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老赖”,东湖法院先“请”后“拘”,运用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有力震慑“老赖”,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据统计,今年以来,东湖法院共对136名“老赖”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实际拘留25人,迫使“老赖”自动履行执行案件22件,执结标的额共计545.12万元。

          对于有返还财物义务的被执行人,东湖法院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强制返还。为加快财产的变现速度,东湖法院还加大了强制拍卖力度。三年来,东湖法院共委托拍卖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160余起。同时,东湖法院还尝试对股权、商标使用权等新类型财产进行拍卖。2014年,东湖法院成功拍卖了“绿典”商标,成为江西省首例通过拍卖商标进行执行的案件。

          整合资源构建全员参与格局

          2016年10月17日,为了加快案件的执行进度,东湖法院发出了执行工作中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执行法官在处理一银行申请执行李某、肖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将被执行人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后,因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也不能确定其实际居住地,致使评估报告、拍卖裁定等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法律文书送达不了,会影响后面房屋拍卖的进度,因此银行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法院能签发调查令,由我们自己向有关单位取证。”该案的代理律师说。

          “银行提出申请后,经审核本案符合条件,于是我们向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发出调查令,要求必须在七日内调查完毕。”该案的执行法官介绍。

          七天后,律师成功调取到被执行人居住情况。这是东湖法院首次在执行案件中签发调查令,也是借力执行的又一次尝试。

          今年年底,东湖法院还将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合力打击拒执行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尝试构建执行情报网络,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和人民陪审员根植群众的优势,通过他们帮助发现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东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洪说。

          规范管理实现收结案平衡

          在外部发力的同时,东湖法院做好管理文章,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提高了执行效率。

          此外,东湖法院还注重减少办案环节,减轻工作量,一方面下放执行文书签发权限,除法律明确规定需由院长签发外,其他视文书的重要程度将权限下放至局长、副局长、承办人;另一方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把执行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将同类事项交由这些专门小组集中统一办理,这一举措一改过去所有事项承办人一人操办的办案模式,有效避免重复劳动,加速了案件流转。

          “通过科学、规范化的管理,我们院的执行案件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相对稳定的良性循环状态。”梁洪说。

          ◎文/刘国华 刘媛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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