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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南城:对“老赖”拘15日后释放说“NO”

        签发日期:2017年06月02日 09:28     编辑:黄婉琼    
        来源:新法制报    

          “我总以为拘留了15天就可以出来,谁知这种想法再也行不通了,法院执行动真格的了”。近日,被以不同理由继续羁押的被执行人付某在看守所再也呆不下去了,恳求承办法官带话给其亲属,尽早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履行义务。

          据了解,付某因购房在2010年向申请执行人雷某借款6.1万元,雷某经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2016年11月,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付某立即归还雷某本金及利息共计106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付某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2017年5月10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举报,该院以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由对其拘留15日。

          两天后,付某之妻章某到法院了解情况,承办法官根据她的要求,联系申请执行人雷某来院做执行和解工作,但章某坚持只同意给付本金,如要执行利息,就让付某坐15日。同时章某还托亲朋好友向法院打听拘留期满未履行的后果。在他们心里,不履行法院判决,最多是拘留15日。

          承办法官通过执行调查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经营有桔树和山林。

          5月24日,拘留期届满。该院经研究,决定以拒不报告财产对付某拘留15日。

          在看守所向付某送达时,付某还以为是对他办理释放手续,脸上还情不自禁地露出得意的笑容。但他万万没想到,执行法官向他送达的是一张拒不报告财产的拘留决定书。并被告知,对像他这样有能力拒不履行的,法院将坚决对其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思前想后,付某决定履行义务,并写好履行方案,请承办法官带给其妻子,务必尽快找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法律震慑下,付某之妻章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雷某协商,达成分两次共给付7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当天给付4万元,另3万元在十天内给付完毕,并由付某的亲戚作担保。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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