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一直都是执行的一个难题,不仅财产难查,想要找到长期躲避在外省的被执行人,更是难上加难。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法院克服重重困难,联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26日,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法院获悉,申请人某饲料公司与杨某长期签订饲料买卖合同,在2009年杨某辩称养殖经营不善,对8万元饲料款拖延支付,两年内仅还款6千元。2012该饲料公司向乐安法院起诉,经判决杨某需偿还剩余货款及赔付违约金。
杨某得知该结果后,自以为躲在外地,便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生效所确定的义务,该某饲料公司来到乐安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乐安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多年来保持对该案件的高度关注,近日经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杨某躲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仍从事鸭禽养殖。
待确认消息后,乐安法院迅速组织执行法官,20日连夜赶赴灌口镇,同时与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取得联系,请集美区法院协助该案执行。次日中午,乐安法院执行法官和集美区执行法官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集美区法院执行局。
在执行过程中,乐安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出示搜查令。经搜查,被执行人杨某身上现金有4605元。
但被执行人杨某仍辩称无法全部履行义务。
集美区法院王法官当即指出,以杨某养殖规模及当地市场行情,杨某完全有能力立即履行全部义务。
针对被执行人杨某拒不履行这一行为,乐安法院对杨某采取拘留措施,戴上手铐那一刻被执行人杨某方才悔悟,立即联系家人,当日便筹款十万元交付给执行法官,余款两万余元也于次日支付完毕,该案得以执结。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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