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发扬“5+2”、“白+黑”精神,向乡镇、街办等单位集中推送执行案件,成为江西首家完成向乡镇、街办等单位集中推送执行案件的法院。
为确保推送及时到位,抚州市法院明确清理任务,集中清理包括2016年至2017年期间立案未执结(含终本)、标的10万元以下的执行实施类案件,其中,涉公职人员、涉企业的案件标的可在10万元以上。制定清理方案,严格按照清理、分类、推送三步走方法,落实片区责任,集中对当地法院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清理推送。据统计,全市法院共清理执行案件2333件,涉案标的总金额21863.39万元,被执行人总人数2486名,涉及乡镇、街办204个、村(居)集体组织766个,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57份。
陈红燕 元春华 记者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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