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元节,又是周六休息日,家住宁都县梅江镇曾某侥幸回家过节,但这次回家,他心里并不踏实。因为一起民事案件判后未履行,他的名字已经被宁都县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广而告之。
曾某几年前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事故鉴定负全部责任,应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68015元。经法院判决后,曾某断断续续支付10000元后,便外出躲在福建一工地上开工程车,月收入达6000元。
近日,宁都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举报,得知曾某从外地回家的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刻来到法院集中,驱车来到曾某家,将刚回家不久的曾某逮住带回法院。曾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当看到法院要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时,曾某态度软下来了,请求执行干警给他时间。接着,他一边打电话叫妻子送钱过来,一边电话联系工地上的老板,请求用微信先转几个月的工资给他。不到一个小时,曾某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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