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担保人刁某店铺一间。
原来,刁某与借款人王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5月,王某向张某借款30000元,由刁某提供担保。到期后王某要求延期二个月,二个月后王某仅偿还了10000元,剩余20000元还是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本金及利息,张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王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刁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开展执行工作,通过网络查控查询未查到王某与刁某的银行存款信息,但是传统查控查到刁某名下有一间店铺且在营业中。得知店铺被查封的消息后,刁某立马来到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做刁某的思想工作,并详细讲述担保存在的风险及义务,刁某深感悔悟,当场决定偿还借款。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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