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靖安法院执行干警到辖区双溪、高湖两地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共同采取措施,对92案13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出“重拳”强力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
建议书写到,当地党委、政府应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至本辖区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公告栏”等,发动辖区居民、村民、“网格员”,特别是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成员,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提供其财产和高消费的线索。同时还要求乡镇、单位限制上述被执行人申报办理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的审批,协助法院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等;对于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要求其所在的社区、村集体组织在办理其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入伍、升学、就业、提干、公务员招录、提拔等方面政审时,如实签注上述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
上述措施的落实及持续广泛宣传,将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熟悉民情、社情的优势,实现基层社区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协助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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