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我们带来的3万元钱和登记在我名下一处房屋的房产证,我拿其做担保,请求法院不要对我儿子进行拘留。”被执行人林某的父母对芦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道。
据悉,2015年10月,林某因做生意向好友刘某借款12万元,并向刘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会在2017年4月之前还清,但林某仅偿还了3万元后,再无其它任何还款行动,于是,刘某将林某起诉至芦溪县法院。
2018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林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林某都声称自己没钱,无力偿还欠款。随后,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林某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因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芦溪县法院决定对林某依法拘留十五日。见法院要对自己动真格了,林某赶忙打电话四处借钱,但一直没有筹到。
最终,林某的父母来到法院将3万元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表示剩余的6万元一定帮林某还清,并拿出房产证提供担保,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