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执行干警,促使被执行人出钱还账。”申请人曾某在上栗法院领取7万元标的款时这样对执行法官说。
据悉,2015年12月,杨某向曾某借款6万元并约定利息。由于杨某提出由其在某单位上班的兄弟杨某甲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曾某十分放心地就将钱借给了杨某。2016年9月,杨某支付当月利息后就没有再支付利息,也没有归还本金。
随后,曾某多次催讨,杨某两兄弟却互相推诿,拖延不还,曾某遂向法院起诉。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约定分期偿还,在2018年2月之前还清借款本息。之后杨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曾某遂向上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依法查找二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二被告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员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最终,面对强制拘留,被执行人杨某甲立即履行全部款项。该案仅办理13天,就顺利执结。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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