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感谢法官耐心不懈的工作,我才能收到梁某2万元的欠款。”近日,在芦溪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人廖某当场收到被执行人梁某交来的2万元现金,这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执结。
原来,2017年2月,梁某在廖某处借款2.2万元,承诺半年内还清,然而到了还款期限,梁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廖某诉至法院,要求梁某还清借款。经审理,芦溪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梁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廖某支付2.2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无视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梁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梁某都以外出务工、不在家为由躲避执行。
“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你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而且也不能贷款。”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劝导。当得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梁某请求法官联系廖某,要与其进行协商解决此事。经过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节,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梁某当场履行2万元欠款,剩余部分廖某自愿放弃。
记者程爱娣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