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成功执结3件拖欠民工工资案,执行标的共计229000元。
2015年,何某、陈某、杨某三人从某建筑公司承接某小学门、墙面喷漆、窗户的装修工程。同年底完工后,建筑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资及材料费计229000元,何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该公司任何财产线索,亲自上门催讨执行款。可该公司办事处也是人去楼空无人负责此事。执行干警向学校了解情况得知,该建筑公司尚有尾款在支付局审批,执行干警匆忙回法院写裁定赶到支付局进行划扣款项。
日前,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助,该工程款成功转入法院标的款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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