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冻结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促使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8万元。
2016年6月,刘某承揽该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该公司建筑完工后,顺利开业,但刘某多次向该公司负责人索要工程款,都被拒绝。随后,该公司补签了书面合同却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刘某无奈之下将该公司诉至芦溪法院。经过法院依法审理,支持刘某的诉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发现该公司账户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遂对这两个账户进行了冻结。该公司准备给员工发工资时发现银行卡不能使用,于是前来了解情况。得知再不履行义务,卡中的钱将被强制划拨并面临被拘留的严厉处罚时,该公司负责人顿时慌了神,于是亲自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全部工程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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