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请问是湘东区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强,我的手机铃声怎么成了失信彩铃啊?亲戚朋友一打电话都知道我有案子在法院,实在是面子上挂不住啊,我下午就把那案子的钱付了,请法院赶紧取消我的彩铃。”
6月20日早上刚上班,湘东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胡自伟就接到被执行人张某强的电话,说其下午就来法院履行付款义务,请求法院及时解除他的失信彩铃。
据了解,范某与张某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张某强一直以经济拮据为由拒不履行偿还范某欠款30000元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强仍然以其在广东务工不方便回来为由拒绝偿还所欠债务,并说希望能等到年底再跟范某协商分期还款事宜。
鉴于此,为迫使张某强尽快清偿债务,执行法官依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意见的规定,向湘东移动公司发出协助通知书,将被执行人张某强的手机设置了湘东法院定制的失信彩铃。
只要有人拨打张某强的手机号码,就会出现语音提示:“您所拨打的手机实名登记机主已被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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