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黄县人民法院运用村委会换届选举诚信审查制度,顺利执结了一起拖延6年多的执行老案。
据了解,2000年至2006年期间,任某在许某经营的油漆店陆陆续续购买了油漆,后经双方结算,任某共结欠许某油漆款29277元。由于任某拒不履行支付该笔货款的义务,许某遂诉至法院,后判决任某应给付许某油漆款29277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任某总是以自己不在本县,或以自己未提货,欠款是徒弟所欠为由搪塞,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经调查,除已扣划的4799元以外,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任某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不久前,该院得知被执行人任某所在的村将进行换届选举,任某是候选人之一,当即通知被执行人任某到庭。
最终,经过教育,任某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许某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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