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通过运用“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涉案金额达75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
据悉,钟某与曾某、萍乡武功山某风景名胜旅游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确定:曾某、萍乡武功山某风景名胜旅游公司向钟某返还借款人民币75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判决生效后,曾某和萍乡武功山某风景名胜旅游公司一直拖欠不还,随后,钟某向芦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运用“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萍乡武功山某风景名胜旅游公司账户的存款信息,执行指挥办公室负责查询的干警立即对该银行账户予以在线冻结申请,后办理了冻结手续。被执行人萍乡武功山某风景名胜旅游公司在支取账户资金时,发现账户被冻结,立即找到承办法官,要求与钟某协商处理解决债务纠纷。
经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借贷本金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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