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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法院“网拍房”很抢手 怎么拍?如何避风险?这些事你要知道

        签发日期:2018年03月07日 10:30     编辑:黄婉琼    
        来源:中国江西网    

        南昌市高新区法院成功拍卖的拍品

          5301人次围观,39次竞价,最终成交价111.4万余元,溢价68.7万,溢价率84%。3月6日,南昌高新区法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来又一单交易成功完美“落锤”。

          由此可见,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已经是比较常见的事了,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的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财产的变现率,但是竞买人对它了解到底有多少?

        网拍小组成员告知意向竞买人拍卖房产的风险

          自2017年5月份中国江西网法媒银工作室(暨江西大江传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南昌高新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第三方辅助服务方以来,参与网拍实地勘察30余次、制作拍卖公告150余个、接听1500余次意向竞买人咨询电话、带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30余次。

          “经过30余次的参与到整个网拍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网拍房’也暗藏着不少风险隐患,如果没有深入了解,很有可能会陷入麻烦之中,最终‘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很多时候都会把存在的风险提前告知每一位意向竞买人。”中国江西网法媒银工作室网拍小组成员说。

          接下来中国江西网法媒银工作室网拍小组成员将为你解答“网拍”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

          拍卖后的成交价就是最终价吗?

          拍卖公告上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句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那么在拍卖标的物的交割和过户中往往会产生哪些费用呢?

          过户费

          司法拍卖的房车价格往往会比市场上二手房的价格低,二手房车的过户费一般是各付各的,而司法拍卖的房车所有人极有可能下落不明或者出现不配合过户、交割的行为。

          一般为了使成交人尽快取得产权,拍卖公告上往往会要求,过户中产生的过户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欠款、罚款

          若拍卖标的物为房屋,则可能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若拍卖标的物为车辆,则可能存在拖欠停车费、未交罚款的情况,而拍卖公告往往也要求此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因此,成交人在竞买前应做好充分的尽责调查。

          土地出让金、税费问题

          若拍卖标的物是房改房等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则法院往往会要求成交人补缴出让金。通常法院会在拍卖公告中提供评估机构估算的补交出让金数额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功后,成交人应当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缴费凭证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由此可见,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屋需要承担比一般二手房买卖还要多的费用,这些费用往往金额不小,成交价往往不是最终价,竞买人的成本负担大大加重,竞买人应当理性考虑后再做购买,而非盲目参与拍卖。

          风险二:

          房子过户后有其他债主找上门来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当房屋存在其他债权人时,债权人可能会因为被执行人的欠款而纠缠不断,致使难以入住。

          此时,如果买受人房屋已过户完毕,原户主已非房屋产权人,其债权人纠缠的行为属于随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寻衅滋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严重者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买受人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风险三:

          司法拍卖非儿戏,悔拍需谨慎

          《最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成交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并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成交人不缴纳余款,被法院罚款并没收保证金,并且列为拍卖黑名单。因此司法拍卖非儿戏,悔拍需谨慎。

          司法拍卖看起来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但若你不了解、不注意,那么馅饼很可能就是石头,分分钟砸得你全身都是坑,因此请理性参与网络司法拍卖,切勿盲目跟风,以免自身遭受损失,后悔莫及。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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