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一早,宋某便来到芦溪县人民法院领取3000元赏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顾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杨某9万余元借款。在强制执行期间,顾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故意隐瞒行踪逃避执行。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均未找到顾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随后,杨某向芦溪县法院申请悬赏执行,对顾某的下落进行3000元悬赏。
发布悬赏令后,仅过了二十天,被执行人顾某的行踪被发现并及时提供到芦溪县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的便是宋某。在顾某被关进拘留所的第五天,其家人立即将筹集到的9万余元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线索举报人宋某也获得了申请人杨某提供的3000元赏金。
记者程爱娣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