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以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30.38万元,涉及涉民生案件24件,维护了62位农民工及其他民生主体的合法权益。
其中,申请执行人刘某在为铜鼓某公司卸货时,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铜鼓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赔偿刘某10万余元。执行中,法院起初未能查找到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执行干警联合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登记注册信息,经过调查得知,该公司两名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资金,遂依法追加两股东为被执行人,最终查控两人的支付宝、微信账号理财款共30余万元,刘某顺利拿到赔偿款。
据悉,该院以“四季”执行行动为契机,采取新渠道,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耍“小聪明”,将自己名下存款转到支付宝或者微信账户中等行为,加大搜寻力度,与社会诚信管理部门和执行关联单位进行多方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使失信者难有立足之地。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