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这是对我儿子最好的结果!”陈某满意地对安源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说道。
据悉,陈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二人生育了一子。2011年,二人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2岁的儿子小陈自此便跟随身患残疾、领取低保费的父亲陈某生活,身为母亲的吴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据了解,2017年,小陈将其母亲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安源区法院判决要求吴某向小陈支付随父生活期间的抚养费共计2万余元;同时,直至小陈18岁前,吴某每个月支付小陈600元抚养费。但判决生效后,吴某迟迟不履行,小陈只好向安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吴某与小陈之间系母子关系,认为执行和解是对年幼的小陈在成长道路上最大的关爱。因此执行法官动用亲情攻势,让吴某重新焕发心中的母爱,激发陈某、小陈与吴某之间内心守护亲情的渴望。功夫不负有心人,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安源区法院自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因案施策,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竭尽全力,让司法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浸入群众的内心。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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