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高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网格员”居中做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生的生命权纠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2014年4月,被执行人黄某雇佣受害人李某在猪场里装猪,在赶猪装车的过程中,因上猪台内的猪发生“拥堵”,上猪台墙体被猪“挤压”突然倒塌,将李某压倒在墙体之下,造成李某死亡的一起生命权案件。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黄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妻子邹某17.9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黄某并没有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后经申请人邹某申请,案件转入了执行程序。
该案承办人赵法官在调查中发现,黄某与邹某说起来还是乡邻关系,之前双方还比较熟悉。被执行人黄某办了自己养猪场,按说条件不会太困难,但因前几年行情不好欠债较多,他名下也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某认为自己在判决前已经履行部分赔偿款,现在经济十分困难,邹某还来苦苦相逼,抵触情绪非常大。而申请人邹某家境确也一般,又遭受了丈夫李某突然离世的变故,还因为这笔赔偿款迟迟不履行,让申请人邹某遭受巨大的折磨。执无可执,和不能和,双方一时间剑拔弩张,对立情形十分严重。
执行法官赵法官考虑到具体情况,担心矛盾激化。一方面,邀请双方村里的“网格员”参与到执行过程中来,利用网格员熟悉民情,平时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争取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理的“疙瘩”。另一方面,赵法官努力为申请人邹某争取镇政府的救助和法院的司法救助。
在基础工作沟通好之后,1月4日上午,赵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同时邀请镇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双方村里的大队书记、“网格员”一同参与此次调解工作。通过摆事实、析法律,逐渐缓和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网格员”恰到时机的劝解,再加上司法救助款的到位,申请人邹某也作出了让步,放弃了部分款项,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黄某借钱履行了全部赔偿款,两人也因为解决了“闹心”的赔偿款问题都舒了一口气,关系不再那么紧张。
近年来,为破除执行难,上高法院执行干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思路,除使用常规的执行手段,还巧借“外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原有的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责,协助法院化解纠纷、促进执行。以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记者程爱娣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