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以技术入股后,合同未到期却突然离职,最终在法院的介入下强制变更股权,维护股东合法利益;欠款九万余元拒不归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准备外出洽谈生意时,发现无法乘坐飞机,遂主动联系法院归还欠款;为让“老赖”哥哥不被拘留,弟弟愿做担保人,哥哥出来后却玩失踪,法院欲对担保人进行拘留,最终成功逼迫老赖现身......12月2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案例1:技术入股后玩失踪,法院公告后强制变更股权
日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股东罗某、刘某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在当地工商部门顺利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连声称谢。
2012年9月,申请人罗某、刘某与被执行人戴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戴某以技术入股,按要求在集团公司服务满五年,即可获赠罗某、刘某名下股权各2%。协议生效后,双方办理转让手续,戴某获得集团公司股权4%。2014年12月,戴某突然离职,此后无法联系。罗某、刘某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股权。法院依法判决戴某返还罗某、刘某在某集团公司的股权各2%。判决生效后,罗某、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戴某下落无果,充分运用“四查”,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院依照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执行人员立即贯彻落实司法解释中有关送达的规定,将公告贴于公告栏及被执行人戴某住所处,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公告期届满后,执行人员立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第一时间陪同申请人罗某、刘某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按工商部门的要求,变更股权登记原本要求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场才可办理。本案中戴某下落不明,不能配合其他股东完成股权变更,其他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法院制作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变更股权,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案例2:拒不还债成“老赖”,乘机被拒后主动联系法院
龚某与范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确定,范某须履行给付宋某货款9万元、迟延履行金及案件受理费1250元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范某除一个仅2万多元的银行存款的帐户外,没有其他有效帐户,也没有车、房等可供执行财产,且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范某东躲西藏,拒不露面,也不申报财产。
执行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被执行人范某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将被执行人龚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其家属送达了关于失信的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其失信行为将对出行、贷款、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两个月后,范某主动致电法院,表示愿意凑钱积极履行,询问法院何时可以购买飞机票一事,原因龚某是出省谈生意购机票遇阻,才意识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重大影响,迫于失信名单的威慑力范某与龚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会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范某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至此,全案顺利执结。
案例3:无端被辞索要赔偿金,法官耐心普法促执行
近日,经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多次协调,执结一起私企员工劳动争议案件,员工黎某拿到了久违的血汗钱。
原来,黎某曾供职于江西省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后月工资2000元。后来公司单方面通知黎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无任何补偿,黎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及补缴相关保险。南昌市劳动仲裁委支持了黎某的诉求,裁决用人单位经济补偿及补缴相关保险共计5868.48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黎某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给用人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告之案件情况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希望用人单位派人领取执行通知书并积极配合法院处理此案。单位负责人动辄大吐口水,诉说黎某如何好逸恶劳,如何拈轻怕重,公司早已不想再用黎某。执行人员耐心向单位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非因劳动者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且用人单位应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相关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作不踏实的主张不能成为不支付补偿金和保险的抗辩理由。为了实现更好的执行效果,执行人员主动走进企业给负责人进行相关普法,建议用人单位在以后的用人过程中注重试用期的考察,试用期间内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经过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释明,用人单位负责人终于答应将经济补偿及补缴相关保险金共计5868.48元支付给劳动者,案件自动履行完毕。该案既为企业普法又助员工维权,实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案例4:法院发放万余元救助金,化解矛盾暖人心
“感谢人民法院给我们送来的救助金,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啊!剩下的那一千多元钱,我们自愿放弃了,法院的做法,太让我们感动了!”10月25日,申请执行人胡某的妻子从南昌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1500元执行救助金和6500元执行款时反复叨念的说。
原来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胡某驾驶无牌摩托车经天祥大道时,因周某摊晒在路旁热铁屑滑倒至脑外伤,审理中法院判决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周某须向胡某支付赔偿金19126.48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周某户籍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财产调查,发现周某家中贫困,有四个未成年的子女尚待抚养,家庭生活仅靠他与妻子收废品维生,无其他固定收入。而申请执行人胡某由于此次事故花费大量医疗费,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债台高筑,现胡某已经尚失部分劳力能力,家庭生活全靠其妻打短工维系,生活陷入困境。
一边是贫病交加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穷困潦倒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救命钱不能少,被执行人的活路也要留。执行法官秉着“为民执法,能动司法”的理念,多次深入村里调查取证,向村干部了解核实情况,并将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请该院执行救助基金会讨论,最终该院决定发放11500元救助金给胡某,以解其燃眉之急。随后,执行法官又反复找被执行人周某谈心,耐心疏导,晓明利害,在听到法院将拿出万余元帮助其了结该案时,周某也表示会尽量想办法,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适当支付部分执行款给胡某。数日后,周某将从亲朋处凑到的650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胡某及其家人当即表示自愿放弃余款。这才有申请执行人胡某妻子反复感谢法院的那一幕。
案例5:老赖欠款弟弟担保,将担保人拘留逼老赖“现行”
12月23日下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一名刚刚办理完领款手续的申请执行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这个案子给你们添麻烦了,现在被执行人能按时履行还款计划,我心里很踏实,感谢!感谢!原来,早在一年前,本案的被执行人邱某是慑于高新法院强大执行威慑力,主动向法院提出还款计划并找家人担保的,如果不按时履行还款计划,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或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2015年5月邱某因生意周转向项某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利息与还款期限。到期未还,项某诉至南昌高新法院,法院判决邱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375万元。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说明情况,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不无履行义务。为尽快实现胜诉人合法权益,该院借力“秋季行动”雷霆之势,结合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地点,制定了周全的搜查计划,执行干警分别两次对被执行人邱某所在的工作单位和住所进行搜查。被执行人邱某均不在现场,执行干警分别向其单位员工和家属出示相关证件及法律文书,并要求在场人员转告邱某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像邱某这样拒不申报财产,又拒不向法院说明情况的,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做拒执处理。
慑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邱某便主动来法院找到执行法官,恳请法院不要对自己采取强制措施,愿意做出还款计划。法院对邱某前期不履行、不配合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邱某承认自己的过错,写下2016年11月15日先还130万,余款年底还清的保证书并找来担保人为其担保。
转年到了2017年年底,邱某钱不还,人不见,电话不接,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将担保人邱小某追加为被执行人,通知其来法院告之如果邱某不按执行和解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担保财产进行拍卖,并给出最后宽限期。期限一到,法院以雷霆之势对已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担保人邱小某实施拘留的强制措施。果然,强制措施一上,被执行人邱某就按捺不住了,邱某与邱小某本是亲兄弟,当初弟弟保哥哥不被法院拘留作的担保人,现在弟弟成了拘留对象,哥哥于情于理不能坐视不管,主动打电话给法院,说自己正在凑钱。几天后,邱某把当年还款计划中应履行的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上,法院立即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邱小某的拘留措施。原本可能“流产”的还款计划又得以继续履行。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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