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暖心调解,使原本已经反目的翁婿二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也传递了人文关怀,达到了案结、事了、怨消的多重效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老邓与被执行人小陈原属翁婿关系。2015年5月,老邓的儿子小邓在与被执行人小陈合伙开装载机过程中,因意外事故不幸离世,小陈作为合伙人,书面承诺向老邓支付25万元赔偿金。此后,小陈夫妻二人矛盾日渐增多,感情裂痕越来越深,最后发展为协议离婚。小陈认为其婚姻的不幸是其岳父老邓的唆使导致,便对老邓怀恨在心,对小邓的死亡赔偿金也不支付了。老邓也因小陈与其女儿离婚对小陈心怀怨恨,遂一纸诉状将小陈起诉至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要求小陈支付其子小邓的死亡赔偿金25万元。
今年6月,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判决小陈应支付给老邓赔偿金25万元。判决生效以后,小陈对判决不予理睬,老邓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当事人均因小陈夫妻的离婚而互生怨恨。法官遂多次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重点在消除二人的成见上下功夫,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隔阂,同意到法院见面商谈。
12月7日,老邓、小陈一同到法院参与调解,在执行法官近2个小时的协调下,老邓与小陈最终冰释前嫌,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因考虑到小陈还要抚养两个小孩,生活压力较大,且二人原属翁婿关系,协议中老邓同意放弃部分标的,只要求小陈在两年之内分期向其支付15万元。
邬禹鹏 宋江雄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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