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法官借助微信聊天工具,巧妙地与被告建立联系,在与被告良好沟通下,被告委托其母亲主动履行了10万余元的还款义务,原告萍乡某银行撤回起诉,案件成功了结。
据了解,2009年7月,黄某因购买某小区住房向萍乡某银行申请贷款14万元,贷款期限20年,并以住房抵押。黄某贷款后几年内还款正常。后黄某开始出现拖欠,并已违约32期,逾期2期未还。某银行催收无效后,于今年6月7日向安源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黄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由黄某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对黄某抵押的住房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当日立案后查封了黄某房产。
安源区法院向黄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黄某母亲接收材料后告诉送达人员黄某已于去年11月到非洲务工了。11月30日,承办法官接到黄某从国外打来的咨询电话,为保障案件进展顺利,承办法官顺势要求黄某加其为微信好友。后承办法官以微信为纽带,注意非洲和中国的时差,十多次与黄某聊生活、诚信、案件处理走向。黄某在承办法官的真情感染下表示会尽快筹款处理好此案。
12月6日,承办法官收到黄某发来的微信,称其已从国外汇款6万元左右至其母亲账户,请求法官与其母亲联系将款项归还某银行,并称剩余款项第二天可以凑齐。承办法官考虑黄某情况,立即与其母亲联系并陪同其母亲到银行取款后到萍乡某支行还款。翌日,黄某将剩余款项全部还清,萍乡某银行遂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以其撤诉,案件成功得以化解。得知案件结果后黄某主动发来微信对承办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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