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司法为民改革的步伐,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峡江县法院着眼于自身实际情况成立速裁团队,并建立了速裁机制,运用“1+2+2”模式,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以调撤为主,又快又好的化解矛盾纠纷。
6月6日,记者从吉安市峡江县法院获悉,峡江县法院运用的“1+2+2”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模式,由1名法官主审案件,2名法官助理协助法官进行庭前调解,2名书记员协助法官完成审判辅助事务。
同时,在案件受理阶段,峡江县法院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较为明确,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纳入速裁的选案范围。立案法官在立案时初步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凭借对案件的初步了解和办案经验进行选案,对于双方当事人到场要求立即解决纠纷的,由速裁法官立即处理。
速裁团队收到案件后当天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双方调解意愿,并对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大小进行全面评估,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则立即安排开庭调解,对任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立即指定举证期限,在十五日答辩期满后即开庭。在速裁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如出现需要公告送达、当事人提出鉴定、案件复杂疑难的案件,及时将案件退回立案庭重新分案。
据峡江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速裁机制具有解决案件纠纷的快捷性,速裁团队成立后,仅40天的时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4件,结案34件。在已结案件中判决9件,调解18件,撤诉7件,调撤率达73.5%,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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