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那么快就帮我追回了欠款,给你们法院执行点个赞。”6月5日大清早,申请人就来到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陈法官表达了谢意。
6月8日,记者从永丰法院获悉, 2013年8月,邓某向王某借款20万,约定借期半年,利率为月息两分,期间邓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之后便不了了之,至2016年9月,邓某尚欠王某本息共计50075元,王某便一纸诉状,将邓某告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邓某共分三期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随后,邓某便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其法律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执行。
永丰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邓某在某商业银行有存款账户,便当即赶往该银行对其存款进行扣划,顺利将执行款五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使得该案在短时间内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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