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西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全省法院攻坚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2017年全省法院收案16.4万件,执结率90.7%,居全国第七;实际执结7.7万件,实际执结率47.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572.8亿元,同比增长1.2倍;实际到位率39.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居全国前列。
案例1
携手多部门齐发力助破23件系列“串”案
【案情】被执行人萍乡市青山绿水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系安源区青山镇政府招商引资企业,项目主营物流仓储,有八百多套仓储用房在预售,已预售三百余套。项目因水电未通、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未竣工,不能如期交房,23户买受人先后提起仲裁,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23件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金额985万余元。
【执行情况】执行中,萍乡市中院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把系列案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单位协助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要求推送至相关部门,借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层组织的力量抓执行。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之后,萍乡市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企业“三通一平”、验收办证等问题。最终,23件系列“串”案妥善解决,有18件案件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5件执行完毕。
案例2
担心丈夫选不上村干部
“老赖”急忙还钱
【案情】被执行人熊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2013年4月,熊某某向其邻居原告张某某借款1万元。没想到,熊某某借款后迟迟不肯将借款归还给原告。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熊某某告上法庭。
【执行情况】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昌市新建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熊某某进行财产调查,却未发现熊某某的财产线索。法院在整理推送到该乡的执行案件时,发现了张某某与熊某某执行一案。熊某某的丈夫当时正打算竞选村里的村干部,如果熊某某连1万元的借款都不还的话,乡里将取消推荐其丈夫参加本次村干部的竞选。得知这一情况,熊某某立即到法院履行债务。
案例3
通过网购收货地址
找到被执行人行踪
【案情】2012年12月16日13时42分许,徐某某驾驶车追尾碰撞到公路右侧刚起步行驶由王某驾驶的农用车,造成徐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徐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徐某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2013年9月17日,横峰县法院判决,王某向徐某某赔偿共计231903元。
【执行情况】横峰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被执行人王某便“失踪”了。直到2016年年底,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王某及其妻徐某燕在支付宝的账号,于是前往浙江省阿里巴巴公司查询王某购物的详细信息。执行干警在地址蹲点守候,当场抓获王某。第二天,王某的家属主动为其代交了执行款。
案例4
孩子读私立学校
法院发现蛛丝马迹
【案情】2013年7月陈某以投资为由向杨某借款60万元并约定利息。陈某与李某原本为夫妻,但在借款三个月后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2015年3月,在多次追索债务无果后,杨某将陈某、李某诉至法院。2015年6月,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判决陈某、李某偿还杨某本金5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李某未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2017年,杨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李某的小孩在宜春市某私立学校上学,该学校费用高昂,李某应当有履行能力,而且在宜春某地开了一家瓷砖店。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李某还是以种种理由推脱。袁州区法院立即对李某进行拘留,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李某终于无法抵赖,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支付了30万元,余款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后也最终履行完毕。
案例5
拒不履行判决
党员教师被党内警告
【案情】被执行人刘某某,系抚州市广昌县尖峰乡中学一名教师,同时还是中共党员。2010年6月,其替另一被执行人谢某某与银行签订担保责任。被执行人谢某某应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刘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情况】因被执行人谢某某暂时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该院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刘某某所在的中学并上门规劝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某仍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其工资收入亦未打入本人账户。广昌县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刘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2017年7月,该院向当地纪检部门推送失信公职人员名单,建议纪检部门加大对该部分人员的纪律追责力度。当地纪委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9条规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之后,刘某某按生效法律文书全部履行还款义务。
案例6
定制特殊“彩铃”
倒逼失信人还款
【案情】2013年7月8日,被告刘某某向原告大富公司借款30万元,被告谢某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被告刘某某未按期还款,谢某某也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016年3月15日,原告大富公司向萍乡市上栗县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情况】上栗县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某、谢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但被执行人均不为所动,对执行法官不予理睬。2017年9月,上栗法院开始和通信公司合作,定制“老赖”专用彩铃。彩铃运行一个月后,被执行人谢某某急忙找到法院,表示要代借款人刘某某偿还债务,请法院将对他的惩戒措施取消。
案例7
非法转卖查封房产
“老赖”害人又害己
【案情】因伍某权未及时偿还借款,导致6名债权人分别到赣州市南康区法院起诉。南康区法院对上述6案分别开庭审理,要求伍某权及时偿还6人借款本金及利息,6案标的共计186.4万元及利息。伍某权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黄某琴等6人分别向南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南康区法院向被执行人伍某权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查询了伍某权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因申请人黄某琴在立案阶段已申请对被执行人伍某权及其妻卢琼房屋进行财产保全,执行人员遂启动房屋拍卖程序,2016年11月23日对该房屋进行评估,2017年5月4日即将进行网络拍卖时,发现该房屋于2016年5月17日转让给案外人严某德所有。此后,执行法官仍多次向伍某权亲属宣讲法律,做思想工作,2017年8月,伍某权亲属陆续缴纳伍某权所涉6件案件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及申请执行费共计222万元,最终6件案件基本执结到位,全部结案。
案例8
通过悬赏获线索
被执行人被判刑
【案情】2011年6月24日,被执行人孙某龙驾驶小汽车在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行驶时,与申请人肖某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肖某后重伤的交通事故。因犯交通肇事罪,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肖某后各项损失56万余元。
【执行情况】因孙某龙系新干县人,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委托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但孙某龙既不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履行义务,又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行踪不明。
2017年7月,新干县法院向社会发布了赏公告,最高悬赏金额为1万元。针对举报线索,执行人员前往中山市调查相关证据,在找到孙某龙后立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查明,孙某龙完全有能力履行案件义务,可其反而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致使案件长达5年都无法执结,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移送公安机关后,孙某龙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判刑,这才积极主动赔偿申请执行人肖某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并履行完毕,肖某后对孙某龙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孙某龙于2017年12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9
拒不执行判决被拘留
法院公安携手解矛盾
【案情】刘某和戴某于1997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女,2002年生了龙凤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6年离婚。不到一个月,刘某跑到戴某娘家祈求原谅,希望重修于好,戴某看到孩子需要母爱的份上,回到了刘某家中,但一直没有履行复婚手续,其间,刘某和戴某建起了一栋四层楼房,共花去30多万元。2016年,孩子也渐渐长大了,戴某提出分手,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四层楼房。戴某要求刘某支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款10万元,遭到刘某拒绝。戴某无奈,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起诉到宜春市上高县法院。
【执行情况】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态度恶劣:“钱一分没有,分财产的话,叫戴某把房子拆一半走!”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刘某名下的财产。2017年8月8日,执行法官深夜布控,把睡眼惺忪的刘某从床上铐走,送往司法拘留。法官和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子女亲情入手,讲明利害关系,终于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圆满结案。
案例⒑
提供司法救助
低保户每月坚持还款
【案情】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审理的桑某某与黄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黄某某驾驶无牌助力车与原告桑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原告桑某某四处伤残十级,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应赔偿原告桑某某9万元。
【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执行人黄某某来法院与对方协商执行事宜,黄某某提出,其属村里的低保特困户,家庭情况非常困难。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家庭情况非常困难,被执行人短时期内又无履行能力,法院决定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目前已救助4000元。经过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某作出了还款计划,除必要的医疗费用外,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桑某某100元。现已履行1500元。
◎文/李一 李哲 记者徐明 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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