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犹县人民法院通过拍卖房产等强制措施,使长年躲藏在外的“老赖”黄某主动现身还款结案。
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期间,被告黄某以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分三次向原告廖某借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以月利率2%计息,一年内归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到期后被告黄某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仍拖延拒不归还借款,廖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已离开家外出,承办法官遂通过电话跟黄某联系,告知他案件的相关情况,希望他主动履行义务,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
但是,当承办法官再次跟黄某联系时,发现其已将承办法官的电话设为黑名单,并且设置了拒接陌生号码来电,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随后,执行法官在“四查”中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对该房产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并通过收转发E中心向其送达了相关材料。在得知自己的住房要被拍卖后,“隐形”多年的被执行人黄某终于现身,主动跟承办法官联系,将全部标的款及执行费履行完毕。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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