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受理首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并已将被告人程某逮捕,现羁押在看守所。
2015年12月15日,自诉人汪某与上饶市某医院、上饶市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程某等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上饶法院法官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上饶市某医院分批次向汪某返还保证金300万元以及利息等损失合计400余万元,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程某等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诉人汪某诉称,2016年1月15日,因程某等人拒不履行该生效调解书,汪某于2016年1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程某等人发出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上述人员仍拒不执行,也不申报财产状况,法院查封了上饶市某医院所有的土地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程某擅自变更被查封的上饶市某医院在上饶市信州区医保局的医保账户、上饶市某医院在上饶市信州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农保账户,转移农医保款共计1507087.3元,其中医保款578759.3元汇入了被告人程某妹妹程某某设立的私人账户中。
2017年3月2日,法院以被告人程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同年11月30日,公安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综上,自诉人汪某认为被告人程某系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员,在执行期间拒不申报财产,隐藏、转移财产,属完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给自诉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告人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惩治犯罪,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程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中国江西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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