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个人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上栗县一“老赖”被法院开出5000元“罚单”。近日,上栗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小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上栗县法院以被执行人吴某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各人财产为由依法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决定。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存在买卖花炮原材料生意往来,经双方合计,被执行人吴某尚欠申请执行人曾某5000元。吴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债务,曾某于是向该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吴某即没有提出书面异议也没有履行债务,曾某于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催促其在法定期限内向该院申报各人财产及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对其财产进行查控,但吴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债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吴某在某银行有大量的银行存款,并且其名下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划扣,顺利将该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同时因吴某名下存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财产,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形,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裁定,并成功将罚金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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