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中年男子开着一辆宝马三系车,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要求法院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撤下,气焰嚣张。
经法官调查,发现该中年男子汤某系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于2013年12月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借了一部车辆,并支付了头三个月的租金后,一直未支付剩余租金。融资租赁公司向法院起诉汤某,法院判决汤某支付租金及利息共计14.6万余元。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了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汤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至今日,被执行人汤某主动来到法院,据汤某的陈述,他此次前来法院,因为租借的车辆被盗,认为是申请人拿回去了,希望法院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撤下。当执行法官问起租借的车辆有没有证据证明是申请人拿回的,所开的宝马车是谁所有的,汤某辩称自己没有证据,今天开来的宝马是在儿子名下。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告知汤某,车辆被盗应向派出所报案,同时作为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不及时清偿欠款的可以实施司法拘留,如有涉嫌转移、隐匿自身财产、抗拒执行的等行为的,还可能会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得知自己拒不履行行为的后果,汤某十分慌张,慑于法律威严,其于当日主动筹集欠款,将欠款清偿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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