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官,刚才在酒桌上被抓实在是太丢人了!不还钱是我不对,我今天就先还掉一半。”5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被执行人谢某某羞愧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据悉,被执行人谢某某因欠申请执行人陈某57000元借款未还,被陈某于2015年1月5日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谢某某同意分期归还陈某借款。在归还陈某27000元后,谢某某未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只好于2016年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谢某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信息进行查询。然而,面对空头的账户和无车、无房的查控结果,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为了使案件能够尽早执结,同时也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谢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18年5月25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电话举报,被执行人谢某某在新建区城区的某家星级酒店就餐,违反了限高规定。得知这一消息,执行法官立即组织法院干警火速赶到某酒店,将正在酒桌上谈笑风生的被执行人谢某某带回了法院。
在被告知因违法限高令即将被送进看守所拘留时,被执行人谢某某顿时慌了神,主动提出当天就履行一半债务的请求。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最终,谢某某不仅于当天通知亲朋好友带钱来法院履行了一半债务,还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就另一半债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谢某某于今年7月20日之前还清剩余债务,并同意解除对谢某某采取的纳入失信、限高等处罚措施。
至此,一件多年未结的老案,因法院对“老赖”违反限高令果断采取行动得以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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