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人刘某送来的一面写着“廉明高效,秉公执法”的锦旗,这八个字蕴含着刘某对于执行法官的肯定,代表着对公正的赞许。
2001年,刘某与郑某经介绍认识后并结婚,之后由于郑某长期在外务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书: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小孩小郑随刘某生活,郑某每月支付小郑抚养费200元,于每年3月20日一次性支付240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断断续续的支付过部分抚养费,2009年开始,郑某就销声匿迹,抚养费就没有再支付过。
2017年3月21日,由于刘某一直向郑某追索抚养费均无果,遂向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经查询,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无银行存款,虽有辽AN7S31汽车一辆,但由于无法扣押,不能处置。
袁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联系约谈申请人刘某,告知其被执行人郑某名下财产情况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询问其是否能提供被执行人郑某的相关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本人的下落。申请人刘某表示暂时无法提供,郑某一直在外面务工。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7年5月13日,执行法官袁易术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郑某在袁州区法院开庭。袁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郑某进行约谈,告知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劝诫郑某作为一个父亲,应当尽养育子女的义务,要承担起男人的责任。执行法官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申请人刘某收到了最后一批执行款,一直追索9年多的抚养费也落下了帷幕。
陈明灿 周垚 记者王晓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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