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为三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申请人敖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系朋友关系,数年前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敖某借款五万元,数年过去,敖某多次催讨,王某仅偿还一万余元,敖某迫于无奈将王某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敖某剩余借款三万余元。
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仍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敖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王某要求其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时,王某嚣张地对执行法官说:“我早就跟敖某说过了,我会慢慢还钱,不要起诉到法院去,既然他要起诉到法院,那我就坚决不会还钱!”听到被执行人如此蛮横无理,执行法官决定动用惩罚措施,向王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将其送至萍乡市拘留所司法拘留。
看到法院动真格了,王某的气焰再也嚣张不起来,其家属也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其偿还借款。最终,在王某家属还清敖某的借款后,执行法官责令王某具结悔过,在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将其提前释放,成功将该起案件执结完毕。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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