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啊!因为我不懂法,在法院拘传我的时候,我的确做了不理智的行为。我现在很后悔,感谢靖安法院的执行法官提前解除对我的司法拘留。”3月12日16时许,被执行人邓某在靖安县拘留所内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
据了解,邓某因在银行贷款及担保他人在银行贷款均未偿还,被两家银行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2018年2月24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邓某春节期间在家过年,闻讯赶到邓某家中执行,因邓某暴力抗拒拘传,法院依法将其强制带至法院。根据其暴力抗法情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在司法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邓某家属,但其家属均未接听。
执行期满后,因被执行人邓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再次对邓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仍未见到丈夫的黄某开始着急了,于3月12日主动联系法院,询问案件执行情况,听完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后,家属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积极筹钱并取得相关银行的谅解。
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偿还了拖欠的农行的贷款本息,并就靖安农商银行的贷款如何偿还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邓某家属主动交纳了罚款2000元。在靖安县看守所,被执行人邓某亲自向法院书写了悔过书,称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
鉴于被执行人邓某的认错悔错表现,执行法官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为其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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